关于开展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9 | 作者:
关于开展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传承保护我县优秀传统文化,健全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开展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此次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调查和申报内容包括:
(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
(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
(三)传统技艺、医药和历法;
(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
(五)传统体育和游艺;
(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二)具有展现内丘人民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四)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五)具有较大保护价值的濒危项目。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800—1000字)、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申报书一律以A4纸印制,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本(Word格式)。
(二)辅助资料。
1、申报项目视频。DVD格式。长度5-7分钟。配有普通话解说词,并配以中文字幕。内容主要真实体现项目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
2、申报项目相关照片10张。照片应当内容完整、画面清晰,应尽量选择能够反映项目表现形式、现场情景、代表性作品或动作、传承人、技艺特征、工艺流程等图片,要避免与领导的合影照、证件照、风景照等,附照片电子版(文字图注:包括拍摄者、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图片内容介绍等)。
四、申报程序
(一)建立组织机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组织实施工作,县文化馆具体负责接受申报、调查、评审等业务工作。
(二)广泛宣传发动。欢迎全县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提供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摸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现状和基本情况,细致准确地填写申报表,搜集和挖掘图片、录音、录像、实物资料,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三)认真组织评审。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拟定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报县政府批准、公布。
申报时间:截止2020年2月29日
申报地点:内丘县文化馆(邢窑博物馆西侧133房间)
联系人:王中山、马芳英
联系电话:6869541
电子邮箱:NQXWH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