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丘县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20年—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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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丘县创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20年—2021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按照河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预通知》要求,对照《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修订版)要求,结合内丘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际,特制定本创建规划。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方向,按照共建共享、以文化人的理念,大力推进广覆盖、高效能、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益,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加快构建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积极承担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路径探索、经验积累责任,认真履行典型示范使命,为同类型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供可借鉴经验。
第二节 创建原则
一、规划先行、加强引导
在认真分析内丘现状基础上,结合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要求,制定示范区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创建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制度规范、机制创新
结合内丘实际,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制度设计研究,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制约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主要问题,以示范区为实践基地,积极探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普惠、均等的路径、方式、方法,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和文化自身发展规律的新机制。
三、统筹协调、共建共享
推进城乡均衡协调发展,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共建共享,加强公共文化资源和服务的集成、整合,提升效能,形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整合资源、规范管理、高效运作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四、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突出内丘特色,体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性、普惠性和便利性,推进农村基本文化设施和服务全覆盖,切实改善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成果。
五、全民共建、着眼提高
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的公共文化建设管理体制,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参与公共文化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热情,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提高、创新与发展。
第三节 创建目标
严格按照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要求,全县动员、扎实推进,着力构建符合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具有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到2021年,完善与内丘县经济水平、人口现状和服务要求相适应,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实现领先,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跻身前列,公共文化活动品牌广为知晓,公共文化服务长效机制率先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指标达到省先进水平,成功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第二章 创建现状及必要性
近年来,内丘县始终把建设“历史文化名县”作为发展定位,牢固树立“共建共享”理念,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在基础设施、人员保证、经费保障等方面加大投入,努力构建“链条完整、功能完善、全民共享”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相继建成高标准文化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博物馆、艺术馆、纪念馆、美术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县、乡、村27万人口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举办中国(内丘)扁鹊文化节、2012年文化遗产日河北省主场活动、全国扁鹊学术思想传承发展大会、“我们的节日”—2018中国内丘七夕民俗展演暨七夕文化论坛、首届太行山文化带建设交流会、第三届中医药文化大会等重大文化活动,逐步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广大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内丘县先后被授予首批河北省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河北省文化产业十强县、中国扁鹊文化之乡、中国邢窑文化之乡等称号,成立了中国扁鹊文化研究中心、中国邢窑文化研究中心。
第一节 创建现状
一、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建设
内丘县把公共文化服务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在组织保障、政策支持、制度建设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每年县委全会和人大、政协“两会”都把文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进一步完善并严格落实文化建设考评体系,将文化改革发展成效作为乡科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指标,并纳入县委、县政府综合表彰项目;在政策扶持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村村乐”文化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文化队伍和村级文化阵地建设,明确了发展思路,形成了县、乡镇、村三级文化发展机制。成立了内丘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内丘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始终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原则。2014年以来,县财政投资1.6亿元规划建设了近20000平方米的邢窑博物馆、邢窑遗址博物馆、邢瓷文化馆,成为地标性文化建筑,为全县百姓提供了一个免费参与文化活动的平台。为加强基层文化事业发展,内丘县重点向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倾斜,截止2019年,已实现全县309个村农家书屋、文体广场、文艺宣传队全覆盖。全县有音乐、舞蹈、书法、美术、诗词、戏曲、诵读、摄影等协会组织8个,逐渐形成了以县文化馆为龙头,以村文化广场为基础,以民间协会为辅助的文化事业发展格局,为弘扬内丘文化,打造内丘文化品牌打下坚实基础。
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见成效
(一)突出特色,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内丘特色文化宣传力度,扁鹊文化、邢窑文化、七夕文化、郭巨孝文化、内丘神码等地域优秀文化得到进一步挖掘,成立了内丘县历史文化研究会,编辑出版《内丘文艺》,出版了《文化内丘选集》、《神医扁鹊》、《文化内丘丛书》、《内丘历史文化丛书》《古今诗人咏内丘》等内丘地方文献,内丘文化影响力逐步提高。
(二)打造亮点、文化活动形式多样
近年来,我县群众文化娱乐不断丰富。以县文化馆为平台,每年举办迎新春联欢会、乡艺汇演、惠民演出活动、广场舞大赛等文艺演出活动300多场。每年免费开设合唱、诵读、书法等课程培训20余期,培训学员300多人,2018年新华社做了专题报道。小留村、南程村、史村屯、金店镇、五郭店乡被确定为河北省农村文艺辅导基地,河北省群众艺术馆专业老师经常开展辅导培训。南赛乡神头村入选河北省历史文化名村,獐么乡黄岔村、侯家庄乡小西村入选河北省传统古村落,獐么乡黄岔村还被评为河北省十大最美古村落。特别是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平台,各乡镇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化娱乐活动,金店镇的孝老敬亲活动、五郭店乡的桃花节、南赛乡的传统庙会等活动,深受群众欢迎,既满足了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又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公共文化人才使用和管理,实施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共享”,县文化馆、图书馆选聘了12名文化工作者对接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乡镇业务工作;选择文化基础较好的村建立文化志愿者村,协调文化志愿者和公益性岗位人员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第二节 创建必要性
一、创建工作是促进内丘文化发展的重要机遇
近年来,河北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冀办发〔2015〕40号)、《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1号)》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推进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此次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是内丘县文化事业一次重要发展机遇,对完善内丘县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增强文化发展动力,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创建工作是破解内丘基层文化发展难题的有利契机
虽然内丘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全,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基础薄弱,数字化水平低;二是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有限,供需“良性循环”尚未完全形成,特别是乡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有待提高,政府购买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处于起步阶段;四是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刚刚开始,改革成果尚需巩固,改革“红利”尚未显现;五是基层文化工作队伍管理体制不顺,造成队伍稳定性差、“专职不专干”、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六是公共文化服务长效保障机制尚未形成。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将推动内丘县进一步聚焦发展难题,寻求破解之道,全面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真正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第三章 创建主要内容和任务
根据《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修订版),结合内丘县实际,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难题,狠抓指标达标,探索机制创新,全面完成示范区创建的各项任务。
一、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推进县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
县图书馆、文化馆设施设备、功能厅室、服务功能等由目前国家三级馆水平提升至二级馆水平。2020年对县图书馆、文化馆实施改扩建,建立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平台,同时建设数字图书馆和数字文化馆,实现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目标,探索图书馆、文化馆法人治理机构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全力做好与上级相关平台对接工作,把县图书馆、文化馆建成设施先进、功能完善、水平一流的标志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
(二)推进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确保各乡镇综合文化站达到国家二级站水平,继续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水平提升,推进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提升村级设施设备水平。到2021年,全县100%的村达到“五个一”的标准,即一个文体广场、一个多功能文化活动室、一间图书阅览室、配备一套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一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三)加强流动服务设施和辅助设施建设
积极申请支持,按要求配备文化馆流动服务车,推进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下基层。图书流动服务车年下基层次数40次以上,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服务24次以上。完善村级中心流动服务和信息接收功能,确保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无障碍设施和安全检查设备正常使用。
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和服务效能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免费开放
保证开放时间,县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56小时以上,文化馆每周开放时间42小时以上,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具体开放时间根据群众生产生活实际确定。拓展服务项目,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农民工、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开展针对性服务,保障弱势群体基本文化权益。
(二)不断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丰富优秀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鼓励、引导专业人员和社会人员积极申报艺术、出版等国家基金,参与国家级作品创作评奖,创作出更多体现中国文化精神、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内丘特色、贴近百姓生活的文艺作品。深化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深入推进全县文化设施场地、培训资源、数字资源、图书报刊、文体活动和公共文化人才等各方面资源实现共建共享,不断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增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三)提升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深入推广全民阅读,县图书馆人均藏书不低于0.8册,人均到馆次数0.4次以上,人均年增新书0.05册以上,数字资源达到3TB以上,每年组织主题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36次。文化馆年每周定期组织讲座、阅读、培训2次以上,每年组织主题群众文化活动不少于12次,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展示、展演活动4次以上。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实现每个镇每年组织6场以上戏曲演出。乡镇综合文化站每周定期组织讲座、阅读、培训2次以上,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经常开展的文化活动不少于1项,每年组织开展主题群众文化活动6次以上。
(四)保障群众收听广播、观看电视、观赏电影等基本文化权益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个行政村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五)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
推进村级数字化设备配套,完善县、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网络。发挥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的支撑作用,为城乡群众提供数字信息服务,在提供文化休闲娱乐服务的同时,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广泛开展各种培训,寓教于乐、以文育人,使其成为提高广大群众综合素质的有效平台。
(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品牌建设
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助推“以文化人”目标实现。深入推进老年大学建设,借助扁鹊文化节、村村乐文化惠民演出、传统庙会、乡艺汇演、舞蹈大赛等大型文化活动,打造内丘知名品牌。因地制宜,培育乡镇、村特色文化活动。
三、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水平实现新突破
(一)建立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
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意见和目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纳入县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或捐助设施设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二)发展文化志愿服务
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协会作用,根据群众需求,丰富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鼓励和引导艺术院校学生、离退休文化工作者以及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作为志愿者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参与各类公益文化活动,引导农村或社区的文化爱好者、文化人才志愿组织文化活动,实现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培育和发展文化类社会组织
制定社会文艺团队扶持奖励办法,培育壮大业余文艺团队,鼓励有规模有能力的业余团队向准职业化方向发展,形成社会文艺团队建设运行长效机制,为群众文化活动交流搭建平台。
(四)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
出台培育和促进文化消费的相关政策,完善公益性演出补贴制度。支持艺术表演团体提供公益性演出,鼓励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或门票,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和博物馆日免费参观,每周日经常性免费开放。
四、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新突破
(一)深入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
着眼于内丘文化发展实际和基层文化发展中存在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公共文化制度设计。围绕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效能提升,提高全民阅读率和培训覆盖面,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实行“点餐式”文化配给、提升群众综合素质,将研究成果转化为规范性制度文件,确保实现预期效果。
(二)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建设
推进县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法人治理模式运行机制,发挥监事会和职代会作用,提升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服务效能。逐步推进其他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探索实施法人治理,建立决策机构科学、管理机构完善、监管制度健全、规范合理的现代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促进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提高服务水平。
五、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一)建立一支完备的基层文化队伍
按职能职责、国家有关要求和服务人口数科学核定编制并配齐工作人员,县级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业务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80%。乡镇综文化站人员编制2名以上,规模较大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村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加强业余文化骨干、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健全文化人才培训和服务体系
县级公益性文化单位在职员工参加脱产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15天,乡镇、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5天,每年培训登记在册社会业余文体团队骨干每团队不少于1人。
(三)加大交流和实践锻炼力度
文化系统干部分包基层文化工作,深入开展文化系统干部下基层活动。以县级中心业务骨干下派、乡镇综合文化站人员业务比武等多种方式,开展交流和实践锻炼。每年选送基层文化工作者到省、市参加学习交流活动。开展优秀文化站长、优秀文化工作者评选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文化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对基层先进人物进行深入挖掘和宣传,营造“工作争一流,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
六、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实现新突破
(一)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体系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支撑。出台《内丘县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等政策,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二是健全领导和工作机制。成立内丘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指挥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主导、各部门分工负责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二)建立完善的公共文化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资金。确保人均文化事业费(按常住人口计算)逐年递增,处于河北省领先水平。
(三)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考核评估机制
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文化工作的考评力度。继续实施镇、村级文化建设年终考评结果与文化资金分配挂钩。畅通群众反馈渠道,把群众满意度作为对各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第四章 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申报阶段(2019年11月至12月)。结合内丘实际,按照《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和相关要求,制定《内丘县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组织申报材料,做好申报工作。
第二阶段:建设阶段(2020年初至2021年底)。制定《内丘县创建第二批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办公室,明确职能分工。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办公室和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创建规划,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进行全县动员,责任分解,全力推进各项创建任务,深化制度研究,健全创建领导小组督导检查机制,严格规范创建过程管理,及时总结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三阶段:验收阶段。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自查,对照创建标准和验收标准做好对标达标和整改提升,迎接省验收组检查验收,将特色经验和研究成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转化成果,形成示范。按照最新要求和标准开展后续建设。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宣传、文广旅游、财政、发改、编办、教育、广电、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文联、各乡镇、工业园区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协调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创建具体工作,与各乡镇、工业园区工作小组沟通协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要成立相应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工作责任。
第二节 加大经费投入
2020年—2021年,县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区建设,全力保障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各乡镇、工业园区也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相应配套资金,按照规划要求,用于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等,并确保建设项目和资金安排落到实处。
第三节 加强宣传工作
要以创建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进一步提升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全面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推向深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以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成果展示、典型引导和各类活动,在全社会形成创建的良好氛围。
第四节 强化落实责任机制
建立工作落实责任制度,各创建责任单位要根据责任分工,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按计划、有步骤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目标任务考核制度,切实保证创建工作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测评和督导,及时通报工作任务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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